中国债券市场至今无违约
在成熟的债券市场,发行人发生违约并不鲜见。2011年底中国公司信用债券市场世界排名第三(6597亿美元),仅次于美国(32613亿美元)、日本(9441亿美元)。在2007至2011五年间,根据标普的统计,美国发生400起违约,日本发生8起违约,而中国债券市场发展至今尚未发生一起违约。
“随着市场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有机会进入债券市场融资,其中包括信用风险较大的企业,信用等级中枢会逐渐下移。这是好事,说明债券市场能为各种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表示,随着更多低评级的企业进入市场,信用风险问题也会越来越明显,这是一个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评级行业权威性亟待提升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存在信用风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发行主体的信用风险水平是信用债券价值波动的核心因素,这是信用债券的本质特征。评级行业做的工作就是量化企业的信用风险水平。
评级行业服务质量的高低事关投资者利益,行业的发展关系到债券市场发展的大局,对促进市场公开透明、保护投资者具有重要作用。但我国评级行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还不高,级别竞争时有发生,未能切实起到独立、客观揭示信用风险的作用。
来自万得资讯的数据显示,以2011年我国信用债券发行主体等级调整为例,与穆迪1983年至2009年全球工商企业主体等级年均调整情况比较,我国评级行业的级别调整基本集中在上调,下调比例很低,A+以上级别下调比例接近于0,而穆迪在各等级的级别调整均是上调比例远低于下调比例。从各级别上调比例来看,我国评级行业A+以上级别的上调比例大多显著高于穆迪评级体系中相对应的等级。2012年上半年的情况也大体类似,我国评级行业主体信用级别共上调75家,下调7家,A-、A+和AA-级别的半年内上调比例就达到10%左右。
财务报表主要反映的是企业过去一段时间的经营情况,因此通常严谨审慎的评级行动在财务信息之外,还会综合考虑当下及未来一段时间宏观、金融及行业形势。但有些强周期性企业,2012年以来企业的经营状况受外部环境影响明显,评级却不降反升。
我国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前者是场外市场,而后者是场内市场,目前的情况是场内、场外主体信用评级存在显著差异,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传达了不统一的信号,也会引起“虚高评级”的跨市场传导。
截至2012年6月30日,在未到期的275只公司债中共有55家发行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或企业债。其中,有45家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由两家及以上的评级机构做出评级,评级结果不一致的有20家,占比达到44.45%;同一发行人在公司债市场被评级别高于在银行间市场的有19家,有些发行人的公司债主体评级要比银行间市场主体评级高出2个级别,给投资者传达了差异较大的等级信号。
中债资信评估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虚高评级”会出现跨市场传导效应,即如果不同评级公司为跨市场发行企业提供的主体评级存在区别时,在发行人拥有强势话语地位的情况下,会产生“高评级驱逐低评级”的负面传导作用。例如A公司在公司债市场获得B评级机构AA的主体评级,就会迫使C评级机构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将其评级从AA-提升至AA,而C评级机构在缺乏充分理由被迫为一家企业调级时,为保证相对级别的合理性,面临着大规模上调相关序列其他企业级别的尴尬。
信用增进工具发展仍缓慢
近年来,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或低信用等级企业发债通过增信机构为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分担一部分信用风险。但是,投资人对信用增进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经过增信的AAA级债券的发行利率与同期限AAA级债券发行利率相比存在不同程度的溢价。这说明市场机构对于信用增进的认识存在分歧,对于增信债券的AAA债项评级未给予认可。
“这是不太公平的。”时文朝表示,虽然提倡重视发债体自身的信用状况,重视第一还款人的资信,但信用增进毕竟使投资人的风险大大降低了。如果信用增进的市场功能不被认可,一方面会使信用增进机构的业务发展面临挑战,另一方面,发行人寻求信用增进的动力因发债成本不能降低而大受影响,长期持续下去,相当一部分发债体会被挤出市场,中国市场上的信用增进制度安排也面临严峻考验。
投资人如何应对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事件甚至违约事件的出现,短期可能会对市场参与者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讲,对建立市场化的定价和估值体系,完善市场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充实评级违约率数据库均有积极意义,也是对现有机构、制度的规范和市场参与者行为的自我校验,有利于市场长远健康发展,这种观点已经在业内形成了共识。
“在市场化机制下,投资人要有风险识别、判断、计量,以及承担风险的意愿和能力。”时文朝表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施行注册制,与审批制或核准制不同,注册制秉持市场化的管理理念,这一理念首先体现在“投资者自担风险”。在注册制下,协会不对企业的风险做实质性判断,而是看企业信息披露是否完备,投资人应根据披露的信息对企业的风险做出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债务资本市场从未发生过违约事件,导致部分投资者仍存在“市场无风险”、“风险有兜底”的认识误区,忽视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的建设,对大势的把握能力不够。近一段时间,一些风险事件向市场发出了风险警示信号,投资者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理性看待信用风险的客观存在,提高风险管理及市场运作能力。
时文朝表示,投资人要提高风险识别和判断能力,同时更应当具有风险自担的预期、意愿和能力。这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这就需要加强风险识别的机构、队伍、技术和制度建设;二是提高风险承担能力,这就需要具备承担风险的意愿和实际财力,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全球去杠杆化趋势就是要让金融机构将风险承担控制在自身的财力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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