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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政策

南宁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办法

发布时间:2012-08-14 16:44:40

近日记者从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南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并实施,该办法规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担保借钱,可以获得风险补偿资金。

中小企业抵押物不足,或者是融资难,可以找担保公司帮忙担保,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就加大了。但对担保公司来说,为中小企业担保是一件风险较大的事情。为了鼓励担保公司多给中小企业贷款做担保,让中小企业有更多“自我造血”的能力,南宁市决定启动风险补偿金,让更多的担保公司愿意为中小企业担保。

南宁市的担保公司想获得这笔风险补偿资金,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其注册资本要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经营担保业务在两年以上(含两年),在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登记,并报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备案且工商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担保机构。除了要达到一定的“门槛”外,业绩也要比较出色,即当年融资担保发生总额是其年加权平均注册资本的3倍以上(含3倍),且对工业企业的担保责任余额占50%以上(含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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